记者昨天从市农业局了解到,从今年起,绍兴县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产地环境与设施、质量保障体系及档案管理等实行考核。据悉,这是我市自2002年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来,政府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实行考核的创新做法,标志着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管理从认证管理向全面管理转变。
考核办法规定,将实行管理考核一票否决,只要其中一项内容不符合规定,就取消考核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但凡过考核的,则择优选出若干优胜奖单位,给予3000元~6000元/家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