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在分析瓮安“6.28”群体事件时,省委书记石宗源意味深长地说:这起事件看起来有它的偶然性,但也有其必然性。必然在哪里呢?这就是当地一位负责干部分析的那样:积案太多,积怨太深,积重难返。这个分析很有见地。
积案太多,说的是社会治安差。已被免职的县公安局长坦承,这些年来百分之五十的案件没有侦破。这就表明对邪恶势力打击不力,无形中助长了坏人的嚣张气焰,促成了正不压邪的社会环境,加重了治安的恶化。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生活,老百姓当然没有安全感,又怎么会把当地党委和政府当成自己的主心骨和依靠呢?
积怨太深,说的是干群关系坏。在矿产处理、移民安置、拆除建筑违章等方面屡屡侵犯群众利益,还随意动用警力对付群体性事件,而干部又不作为,民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得不到回应,怨恨和怨气长期得不到疏通和释放,这就必然恶化了干群关系,疏远了民众与政府的距离。老百姓不认为你代表他的利益,哪能没有怨气、怒气甚至仇恨?
积重难返,说的是全方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成为老大难。其实,这“三积”并非是各自独立的个体,而是有内在联系的整体。积案太多、积怨太深,必然导致社会矛盾尖锐,恶化了社会环境,各种问题“积重难返”就成为必然。
从瓮安县的情况看,积案太多、积怨太深、积重难返,最终导致了社会的剧烈震荡,发生了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而黑社会势力从中兴风作浪,造成了严重的恶果。看来,“三积”问题如果不及时有效地化解,就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祸根。从瓮安的教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看一个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政绩如何,不妨就看看积案的多少、积怨的深浅和积重难返的社会问题到了什么程度。从“三积”的程度大致就能对这个地方的干部究竟有没有作为作出判断。
如果有的地方像瓮安那样积案太多、积怨太深、积重难返,就应当查一查这个地方的干部是不是像石宗源批评瓮安县干部那样,一天到晚就算计着自己怎么能升官发财,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只是文件里的官话和会议上的口号?对这样“只拿钱不干活的干部”(石宗源语),处理原则也应当像贵州省惩处瓮安县有关领导那样:下课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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