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员先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再将抬高部分中饱私囊。近日,经绍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绍兴县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樊西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两万元。
樊西是江西省莲花县人,仅有初中文化的他,依靠自己的天赋和努力,成为了模具行业的专业人员。2007年,樊西进入绍兴县柯桥经济开发区浙江杭一电器有限公司工作,并担任模具中心负责人,从事企业的模具研发和参与模具生产以及加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樊西作为企业方供货商的选择者,与供货商磋商价格后,将供货商及货物的报价提供给董事长王刚,再最终定价。正是这个巨大的权力空间,让樊西有机可乘。
樊西利用董事长的信任,先与供货商谈好价格,然后要求供货商在正常报价基础上提高价格,双方成交后,由供货商将成交价与正常报价之间的差额返还给樊西,否则樊西就不采购他们的货物。供货商为了达成交易,只好按照约定给樊西返利。当年4月至8月间,樊西从供货商处获得现金22万多元。
董事长对樊西非常器重,作为重要人才信任有加。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刚发现自己公司采购的东西价格明显虚高。由于没有证据证明樊西收受差额回扣,王刚就向检察机关反映了这一问题。
绍兴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同志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相继走访了案发单位,了解模具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查看了厂方采购的单据和凭证。根据掌握的信息,他们发现樊西在杭州开设的多个银行账户里,供货商将数笔巨款打入其账户,职务侵占嫌疑重大。
侦查监督科同志在供货商处进行调查、掌握充分证据后,对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监督。尽管樊西百般抵赖,以供货商和自己是朋友,纯属借款等理由搪塞,这些辩解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不堪一击。
公诉科承办检察官说,樊西属于高薪聘请人才,月薪近万元,年底还有分红,却因贪婪的性格误入歧途。虽然樊西在法庭上也极力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但他不得不为自己的贪欲“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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