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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要闻
 
托运的垃圾箱变了形
物流公司说“不是我的错” 焦点是“取证有点难”

www.shaoxing.com.cn 绍兴网  2008-03-06 07:28

    花3000元钱大老远买过来的垃圾箱,回来后打开外包装一看,发现近半数已变形,这到底是谁的责任?物流公司说这是因为卖主的货本来就有问题,而消费者却认定货物是在托运过程中发生了挤压。消费者向物流公司索赔,但至今没有结果。

    客户:9只垃圾箱4只变形

    事情发生在新昌县的翁先生身上。他说,前些天因公司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几个垃圾箱,他便花3000元钱从广东顺德订购了9只,并由卖方交由“通成物流”运至绍兴。不料,近日翁先生前去签收货物时,却发现运过来的东西有问题:9只垃圾箱的外包装全部损坏,透过包装纸已能看到里面的物件。打开之后发现9只垃圾箱竟有4只已变形,其中一只的顶盖已经破裂。

    “虽然这并没影响到垃圾箱的使用,但已与货物的原形产生了很大差异,所以,物流公司应当对此负责。”翁先生找到“通成物流”绍兴分公司的负责人进行理论,但该负责人却坚持认为垃圾箱的外包装是好的,里面发生变形并不是物流公司的错,而应当由卖方负责。“通成物流”建议翁先生将货物退回,要求卖方换货。

    物流公司:外包装损坏才会赔偿

    对此提议翁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说,广东顺德的卖家与他存在多年的生意往来,所以垃圾箱变形不可能是货物本身的问题,一定是运输过程中出现了挤压所致,“运输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当然应当由托运方负责”。

    之后,记者联系到“通成物流”绍兴分公司的李经理。对方表示,“通成物流”原则上只对外包装损坏的货物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货物本身是否损坏,则没有保证义务,除非消费者与公司事先有约定。“很多货物是易碎品,运输过程中出现破碎也属正常。翁先生的货物外包装并未发生损坏,而货物本身也不影响使用,所以我们没有义务进行赔偿。”

    律师:美观度受损也应赔偿

    那么,此事的责任到底该如何认定?记者就此向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的陈海滨律师作了咨询。陈律师告诉记者,此事的关键点在于证明货物损坏是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如果消费者能提供证据证明货物在运输之前完好,那么,货物损坏显然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托运方应负赔偿责任。

    另外,他指出,如果货物的损坏确实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即使外包装完好,那么,针对翁先生所说的垃圾箱变形的事实,物流公司同样有义务赔偿。“虽然变形并不影响垃圾箱的使用,但美观也是货物功能的一部分,变形使货物美观度受损,当然应当赔偿。”


来源: 绍兴网—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裴金红 编辑: 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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