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王女士询问:我丈夫1959年1月出生,现在将近49周岁。前段时间,他被查出患了肝硬化、脾亢,目前已经发展到失代偿期,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现在正在家里疗养,每月医疗费都要1000多元,但人却干不了活,我也想让他呆在家里疗养。我想知道,像他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办理病退?
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处有关人士答复:根据规定,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病退。符合其他条件,但达不到规定的病退年龄要求的,可以办理退职。具体情况,王女士可直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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