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董先生询问:我是绍兴县王坛镇越联村村民。前几年,我们村里一些老人在附近山上建了寿坟。如果现在这些老人去世了,那些寿坟能否使用?另外,为什么我们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购买指定公墓?
绍兴县政府答复:根据2001年4月县政府制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骨灰集中存放率的实施意见》(绍县政发[2001]22号文件)规定,对已建的寿坟(含一室一穴)一律不准再使用,其目的是进一步节约土地和保护环境。另外,文件还规定南部山区的乡镇从2001年6月1日零时起实施骨灰集中存放,遗体火化后的骨灰一般采用骨灰盒保存,集中存放,安葬在安息堂或公墓内,严禁骨灰在安息堂或公墓以外的区域乱葬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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