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 回 首 页 | 新 闻 中 心 | 绍 兴 网 视 | 生 活 资 讯  
绍兴要闻 | 视觉绍兴 | 天下经纬 | 我要生活 | 图片新闻
新闻搜索
高级搜索
图片新闻
更多

广告牌“肚子”被人塞垃圾

九公斤重的番薯能否食用?

蔬菜安全检查 确保购买放心

秋瑾纪念碑护栏修复
首页 >> 新闻中心>>我要生活>>热线你我  
热线你我
 
吊车操作证件 质监部门颁发

www.shaoxing.com.cn 绍兴网  11-07 09:13

  市区胡先生询问:我是一名吊车司机,在袍江质监部门办理吊车操作证后,又听说吊车证该由安监部门管理。我很疑惑,吊车操作证到底归哪个部门管理?

    市质监局答复:从事各类桥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起重设备操作的人员应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的第三十九条规定: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而《特种设备目录》中的起重机械包括各类桥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起重设备。根据有关法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知胡先生操作的吊车为哪类起重设备,细节问题胡先生可以与我局特种设备处联系。


来源: 绍兴网-绍兴日报 作者:  编辑: 季建明

 

相关稿件
 
 
   查看评论
  
 匿名发表     您在以匿名发表时可以输入昵称

         如果您是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在下面输入有效的用户名密码

    昵  称:
    密  码:
关于绍兴网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浙新版[2006]22号 浙ICP备06037124号
绍兴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