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发布消息,9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高达5.7%,创1997年以来的新高。
不过,前三季度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居华东六省末位,明显低于全国。“1—9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3.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8个百分点,价格涨幅仅高于西藏(3.1%)、广东(3.0%)、上海(2.5%)和北京(1.6%),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列第27位,居华东六省末位,与涨幅最高的福建省相差1.6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呈六涨两跌的运行态势,其中食品类、居住类价格分别比上年同期上涨9.0%和4.8%,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5个百分点,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拉动力高达91.1%,结构性涨价明显。
其他价格上涨的类别为: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烟酒及用品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衣着类价格分别上涨2.1%、1.8%、1.5%和0.1%;价格下降的类别为: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分别下降2.8%和1.1%。
1—9月份全省食品类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9.0%,涨幅高于上年同期7.3个百分点,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8百分点,成为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
受国际市场价格变化及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我省居住类价格1—9月份同比上涨4.8%。去年高幅攀升的液化石油气价格在创历史新高后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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