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谢先生来电反映:我是越城区的养猪专业户,10月份开始,我们养的母猪由政府补贴参加保险,但生猪不能“参保”。而母猪只占我养猪中的一小部分,大部分猪还是不能“参保”。不知生猪能否“参保”。
市农业局回复: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要求,对能繁母猪实行补贴,同时根据自愿原则,实施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对能繁母猪按每头1000元保额保险,保费为每头60元,省市财政承担80%,养殖户承担20%(12元)。另外,能繁母猪参加保险主要是由保险公司负责承办,农业部门只是配合。对于谢同志反映的生猪参加保险,《意见》中没有明确规定,目前我市也未出台相应政策,保险公司也未设置该险种,生猪还无法参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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