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以来,随着龚如心、陈晓旭、侯耀文等名人的逝世,其遗产的继承分配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近日,《国际先驱导报》联合某网站进行了一次调查,共有3908位网友参与投票,其中认为“现阶段有必要开征遗产税”的人占到67.74%。赞成者认为:用遗产税来调节收入进行再分配很合理,也是富人对社会的一种回馈;不仅是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还关系到全民共同富裕。(7月9日新华网)
7成网友赞成向富人开征遗产税——— 这是一条很刺眼、很让人恐惧的消息,因为其中包含着一种鲜明、刺眼的多数人暴力,这种潜在的暴力足以让富人不安。征税实际即是一种合法的“财产剥夺”,这条消息给人强烈的“多数人暴力”想象:这个社会中的多数人用投票的方式,表达剥夺少数人的财产的意愿。
虽然这不是真的让大众投票决定是否征遗产税——— 但涉及征税问题,只应在法治语境中,依照严格的法律原则讨论,严格排斥民主投票、民意倾向、大众判断这些手段,因为这种大众投票会把少数人的财产权置于多数人剥夺的舆论险境中。这不是听取民意尊重舆情,而是在穷人和富人中制造对立情绪。
其实根本用不着实际的调查,如果用民主的方式决定是否剥夺某个少数人群体的部分财产权用于公益,是否赞成向富人开征遗产税,多数人肯定同意这么做,7成网友赞成向富人开征遗产税是一个可以预期的结果——— 反正剥夺的又不是自己的财产,又不是向自己征税,而且自己还会从中得到好处。如果投票可以决定一个人财产归属的话,谁的财产都将缺乏保障,因为任何人都可能在某个时候成为“少数人”。许多国家的《宪法》都把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并列于“天赋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地位上,“天赋不可剥夺”隐含着对多数人暴力的警惕和排斥。征税有关一个人的财产权,当然也应免于“多数暴力”之决断。
前段时间政府突然加收股票印花税和向公众增收车船税时,公众一片批判之声,指责在征税这个问题上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应该由人民的代议机关人大去决断——— 当税收课向自己的头上时,我们想到了法律的保护,想到应交由人大去决断;而当税收课向别人头上,课向富人这个少数群体头上时,我们怎么就亢奋地投票表起态来,舆论怎么就毫无节制地玩起多数人优势,而不是坚决地说“这样的问题应交由人大和法律决断”?
像征遗产税这种问题,更应通过学者研究、媒体讨论、人大辩论这些方式进行讨论,不应给多数人暴力以暴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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