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不久前在处警时英勇牺牲的原越城公安分局蕺山派出所110巡逻中队协勤金方明被绍兴市公安局追授全市治安积极分子最高荣誉——一等荣誉奖章。
同时被授予一等荣誉奖章的还有诸暨市公安局工业新城派出所协警,现任巡防中队长方仁忠。
方仁忠同志自1992年1月到诸暨市公安局工业新城派出所工作以来,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2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50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由于金方明、方仁忠两人均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绍兴、和谐绍兴”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市公安局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对有特殊贡献的治安积极分子授予荣誉奖章的暂行规定》,决定授予一等荣誉奖章,并发给奖章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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