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兰州七里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通知,要求所有的冷饮摊点交纳3558元的费用,统一新配冰柜及其它设施, 如果不交钱购买新的设备,执法局就要取缔摊点。之所以这样做,部门负责人称是为了美化市容。(6月12《兰州晨报》)
“美化市容”,好一个为自己开脱责任的理由!
为了美化市容,就要摊主“统购冰柜”。那么,为了美化市容,市民出行是不是就要统一着装,市民走路是不是就要城管在一边喊“一、二、一”呢?如此统一下去,房子要不要统一,车子要不要统一?这种所谓的“统一”,我看暴露的恰恰是一些城管部门不切实际的管理执法模式。
就是在这种“统一”管理执法模式下,城市小摊小贩的谋生之路也就变得越来越艰难了。一些城市,表面上允许小摊小贩进城,而实际上在城管的“统一”指定下,却被限制在某一地点,甚至是某一根本没有多少人气的地点。在这样的地点摆摊设点又有何意义呢?
为什么一些城管部门热衷于这种“统一”呢?说穿了,就在于他们表面上佯装是人民的公仆,而骨子里却时时想着做人民的主子。在他们眼里,我是城管,这座城市就是我的,我想怎么管理就怎么管理。至于他们所谓的“统一”是否利民惠民,却考虑得很少。
笔者并不是简单否定“统一”,但问题是“统一”要与实际相结合,要坚持利民惠民原则。违法的“统一”怎么能推行呢?
兰州七里河城管通知要求冷饮摊主统一购置冰柜,就是典型的违法“统一”。即便如城管所说,“统购冰柜”可以美化市容,那他们也没有提出“统购冰柜”的强卖强买的权力。当摊主获取了经营许可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何经营以及购置何种设备,纯属摊主的个人权利。作为城管执法者,凭什么就可以假“取缔摊点”的权力,逼迫摊主购买高于市场价200元的冰柜呢?这种强行摊派的做法,不是违法又是什么?
当然,在甘肃七里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这一荒唐的通知背后,是否藏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看来有关部门很有必要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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