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教体局面向全省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20岁的李兰6月7日上午前去报名。在进行身高测量时,她的净身高没有达到1.55米。工作人员没让她进屋填写报名表。李兰说,和她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很多人。(6月8日《东方今报》)
李兰是今年从河南省一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的,学历符合招聘条件,她的身高也不应成为问题,因为《教师法》没有关于身高的规定,没有说净身高达不到1.55米的不准上讲台。李兰本人及其他很多人都以为,二七教体局的做法涉嫌身高歧视。其实,这只是问题的表面。招聘单位也知道设定身高要求不合理,可这样做,可以减少竞争,可以将一些竞争对手排除在外,增大某些特殊应聘者的成功系数。
现在师范生供大于求,许多人就业困难,各地都搞了公开招聘,可这“公开”的背后,大有名堂。一场招聘会貌似公平竞争,其实隐含了一些不可告人的东西。李兰的身高不足1.55米,正如她所说,“和她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很多人”,但这些人中绝对没有领导一心要录用的人。如果李兰是招聘之前就内定要招的人,不要说“身高不足1.55米不准报考”不可能被作为招聘条件,甚至可能条件中专门规定“身高1.55米以上者不准报考”。
这使我想到一件事。江苏省丹阳市有家医院去年招聘医生,其招聘条件是:男性,2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本科学历,工作一年以上,身高1.85米以上,具有打篮球特长。(《现代快报》2006年10月16日)这样的招聘不比身高不足1.55米的不准报考教师更荒唐?医院要招医生,不是招篮球运动员,可这样的条件限制,可以让许多应聘者无法报名,可以保证某某领导的孩子一“聘”成功。说白了,招聘之前,人家就已经内定好了人选,“公开招聘”只是走走形式而已。
所以,只简单地指责“身高不足1.55米”者不准报考教师是身高歧视,是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要杜绝此类现象,关键是如何保证招聘不走过场,让貌似公平的招聘真正公平,让提前“内定”见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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