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获悉,为保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河南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联合发出关于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的通告,同时公布了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的举报电话0371-63941024。
通告指出,高考试题、答案在考试结束之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所谓在考试之前和考试期间能直接或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提供考题和答案的,均为诈骗行为,广大考生及家长切莫轻信上当。通过制作假准考证、假身份证代考的,属于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系国家工作人员的,要给予党纪政纪法纪处理;系高校在校生的,要给予校纪处理直至开除学籍;相关考生要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河南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唯一的办事机构。凡以高校招生代理人、人才交流中心或定向培养单位等名义进行的所谓代办、代招行为,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随后将进入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高校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经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并在招生专业目录和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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