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英皇女艺人郑希怡的走光视频和照片在网上疯狂流传,点击率居高不下。无独有偶,不,应当说,接二连三,这类事件,在2006年末,构成了一道独特的“娱乐风景线”。
我们不禁要问:女明星频频“走光”为哪般?
当然是为名为利。娱乐这玩意儿,很有些奇怪,有些“潜规则”,很不讲道理。比如,严肃高雅的娱乐,往往影响上座率、收视率、点击率;而那种从俗甚至媚俗的东西,甚至庸俗低俗的东西却能大行其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曲高和寡”吧。在这物欲横流,消费主义横行,商业主义横行的年代,更是如此。这些年,一些艺人,包括一些很有潜质、很有发展前途、很有“声望”的艺人,为了迎合市场为了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竟不惜牺牲尊严,一味地“放低身段”,用庸俗、低俗、恶俗的东西,用一些足以刺激感官的东西去争夺“眼球”,比如这女明星们的争相“走光”。
走光好不好?有人说,这是“性感秀”,无可厚非;有人又说,这也是艺术,无可厚非。果真如此吗?
性感,美貌、时尚,包括娱人眼目的身体之美,是娱乐的重要组成部件,是文娱的内在必需,当然允许。事实上,古今中外一些代表性的文艺作品,都有一些很性感的题材。然而,性感不单单等于性,性感不是低级趣味,性感不是脱离艺术本身的隐私展览,更不是诲淫诲盗的乱七八糟。这是艺术通则,也是世界通则。前两年,美国著名女星詹尼佛“露乳风波”,就受到美国各大主流媒体和朝野的众口一词的愤怒谴责!因为,艺术是要娱乐人的,更是要作用于人的身心健康的;艺术,还要对相当数量的儿童少年起导向作用的。变味、变态的艺术,当然不叫艺术!艺术,必须有起码的操守、良知和道德底线,艺术审美,必须有起码的尺度、标准和文明文化底线。而有意无意地、刻意地去走光;走光之后不以为然,或是不以为耻。这,决不是艺术,决不是社会的进步!
艺人或有不知,但奇怪的是,现在的传媒很多时候也是懵然无知,甚至迎合炒作。艺人或为炒作,为了不甘寂寞,出以下策以为上策,但有些传媒竟主动配合,为了一己传媒的“点击率”,在报刊上大肆渲染,态度暧昧,甚至以丑为美。这,更是值得我们担忧的。而这种低俗之风,已有时日!这是一股可怕的歪风,如不制止,易致世风日下!
怎么办?首先,艺人应端正心态,分清美丑是非;其次,出了问题,应当马上道歉并予纠正,就像詹尼佛受到谴责一样;第三,媒体应对社会负责,不要不负责任炒作。如此,即便有一两例真的属于不慎走光,也会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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