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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速裁庭”打造成劳动者维权“快车道”

2019-07-09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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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这案件审理要花小半年,没想到,从受理到开庭调解结案只用了12天。”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速裁庭”近日公开审理了尹某与其用工单位的劳动报酬纠纷案。尹某对“速裁庭”的“速裁速决”十分满意,“按仲裁调解书上所说,今年10月底前,我就能拿到被拖欠的53200元工资”。(7月4日《绍兴晚报》)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固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但在实践中,劳动者要走完“一调一裁两审制”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仅要付出大量的时间,而且还要消耗一定的精力和金钱。很多劳动者考虑到维权成本之高,即便明知权益被侵犯,最终也只能无奈地选择其他途径解决问题,甚至不得不放弃依法讨回公道的权利。

针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多、周期长、效率低,当事人权益难保障的问题,诸暨市人社局开全省先河,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速裁庭”,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对于只涉及劳动报酬且证据材料充分的争议案件,从运行机制上实现案件分类分流,直接通过“快速通道”——劳动报酬“速裁庭”处理。据悉,“速裁庭”自今年6月设立以来,已按速裁程序立案8件且全部结案,这证明,这种简案快审、区别化处理的办案思路,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为解决劳资纠纷找到了一条更加经济、快速的有效途径。

现实中,虽然劳资纠纷种类繁多,但很多案件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双方当事人不存在较大争议,因而处理起来并不棘手。将适用于速裁程序的此类案件梳理出来,充分发挥速裁效能,通过“速裁庭”快审快结,使大量简单劳资纠纷案件以快捷的方式得到解决,这样不仅可以缩短案件的审理期限,让当事人得以避免马拉松式的“讼累”,同时,也节约了劳动仲裁机构的人财物资源,减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压力,实现了双赢。

实施类别化管理、差别化处理的劳动仲裁“速裁庭”,为快速处理矛盾、及时保障当事人权益提供了一个新的模式。作为全省首创,我们期待诸暨市这个具有创新意义的做法,能为更多的地方所复制,通过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案流程,进一步为解决劳资纠纷多开“绿色通道”,将“速裁庭”打造成劳动者维权的“快车道”,跑出人民群众满意的加速度。

作者:梅 广编辑:杜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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