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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牛奖”倒逼干部积极作为

2019-06-0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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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近日出台“奔跑奖”“蜗牛奖”认定暂行办法,尤其是“蜗牛奖”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即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或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在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导致项目未能按时完成的;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群众多次反映、举报,经查实的;在“三服务”活动中企业和基层多次反映,按规定可以解决而未及时解决的,经审核认定给予相关责任单位“蜗牛奖”。(5月29日《绍兴日报》)

“蜗牛奖”发端于2016年4月13日,当时江苏省泰州市效能办向社会公布了首批“蜗牛奖”认定结果,弄出不小动静。嵊州市出台“蜗牛奖”认定暂行办法,系我市首家,虽然暂未颁奖,但震慑效果已经显现。关心影视评奖的人都知道,除了金鸡奖、百花奖,还有一个金扫帚奖是颁发给年度最差影片的,旨在激励获奖者奋起追赶,一雪前耻。这也是嵊州市设立“蜗牛奖”的初衷。

这些年,随着反腐败运动的不断深入,有不少党员干部认准一条: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懒作为,不作为,办事拖拉、敷衍,“该批的不批、能做的不做、能快的不快”,软阻力、暗阻力无处不在,形成各种“玻璃门”,让群众跑断腿,磨破嘴,有苦说不出。“慢吞吞”与“慢作为”,“懒作为”与“不作为”,导致问题不断积累、矛盾日益激化,任其发展,不但损害群众利益,还会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后腿”,错失发展良机,贻害子孙后代。这样的干部,在群众心中,早就成为“慢牛”“懒牛”“笨牛”。

嵊州市由政府出面设立“蜗牛奖”,给慢作为、不作为干部发“蜗牛奖”,既能保证“蜗牛奖”的“权威性”,还能保证它的震慑力。显然是倒逼和促进“懒作为”“不作为”的干部尽快转变工作作风,对广大党员干部是一种激励和鞭策。

为了公正公平,暂行办法制定了严格的评选规则和程序。明确了“蜗牛奖”问题线索采取公开征集、专项督查、上级交办(督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方式收集。且不设上限,也就是说,与“奔跑奖”一样,“蜗牛奖”不限制名额,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而且评选频率高,原则上每季度认定一次。这样一来,无论是“奔跑奖”,还是“蜗牛奖”,中奖的几率都非常高,相信奖励效果也会很明显。希望各区、县(市)也能积极跟进,设立“奔跑奖”时不忘设立“蜗牛奖”,鞭打那些“慢牛”“懒牛”奋蹄疾走。

作者:陌上青 编辑:杜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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