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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改造,要以文化眼光打量现实功能

2019-04-16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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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桥沿河两侧摆满花箱,河埠头还浇筑水泥将花箱固定,以防止居民到河边洗涤衣物。对此,不少市民提出质疑,认为此举破坏了八字桥历史街区的历史风貌。面对市民质疑,目前所在街道已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始建于南宋嘉泰年间的水乡名桥八字桥,八百多岁高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标准的资深古迹,如今,为了通过设施改造阻止居民沿河洗涤行为,施工单位却想当然地在古迹头上动土,不伦不类的花箱固定,水泥与石板的黏合,使得河埠头被深藏于花箱之下,破坏了沿河的历史文化风貌,确实太过草率。即便初衷是善意的,动机是良好的,但难免一厢情愿,终被诟病,只能返工。

这一“好心办坏事”事件,与简单草率的办事作风有关,与缺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有关,更与对当前深入实施的《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理解不够和贯彻失当有关。该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河道、池塘原有形态,禁止毁损古桥、古井、传统驳岸和水埠。修缮古城范围内的古桥、古井、传统驳岸和水埠的,应当采用传统工艺、材料,延续传统风貌。由此可见,河埠改造项目的实施已经违背了条例相关要求。

绍兴是个历史文化名城,建城2500多年来,主城区一直保持原址不变,河道、桥梁、小巷、台门、老街等积淀着历史文化元素的古迹随处可见。然而,城市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尤其是不少古迹大隐隐于市,存在于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像名人故里、古镇、古村落等等,都是散发着烟火味的活着的文物,因此难免涉及到一些功能的调整或者说形象的修缮,是慎重而为,发动文保、文旅、规划等多部门联合把关,还是一意孤行,我的地盘我做主,拍脑袋决策项目?我想教训已经很深刻,认真对照一下今年刚实施的《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厘清思维,知可为,也知不可为,才不至于闹出河埠头用水泥加固花箱的笑话来。

保护水环境与保护历史风貌,一样重要,所以在完善现实功能的同时不能有所偏废,要以文化的眼光来打量现实功能,既要顾全作用,也要顾全文化,说白了就是要好看又好用。那么,该怎样来健全机制把好这道关呢?街道还是社区?我想不应该由辖区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应该建立起规范的论证流程,由辖区或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由文化文保等职能部门把关论证,提出最专业最科学最完善的方案,并向社会公示,最后招标实施。

古迹保护的事情,容不得简单草率,一旦破坏,无法复原,所以尤要慎重对待,流程复杂了,把关也就严密了。不然,就像几年前西小路街区为了美观将沿街墙面全部刷白,失去了历史的沧桑感与古迹的年份感,实在是很不专业的“好心办坏事”,当引以为戒。

作者:苏小坡 编辑:杜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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