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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胡言乱语,不允许!

2018-08-27 09:16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妄言自2009年开始绍兴99%以上的新建楼盘混凝土中的石材来自义峰山矿区。上虞一造谣者被治安拘留7天,警方提醒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8月22日《绍兴晚报》)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博客、微博、微信、论坛/BBS等为代表的自媒体应运而生,在信息传播中具有越来越显著的影响力。这些自媒体,大多以发布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事件为主,方便了交流和信息的传播。但也有一些自媒体胡编乱造,发布虚假信息,有的还引起社会恐慌,其受到法律制裁完全是咎由自取。上虞一造谣者被治安拘留7天就是前车之鉴。

无独有偶,8月19日,一则绍兴某公园发生凶杀案的视频内容在绍兴本地居民的微信群中广泛传播。经核查,越城警方未接报相关警情,该视频实为8月11日发生在重庆的一起伤害案件的现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这位在微信群中散布谣言者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我国的网民队伍在不断扩大。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手机网民规模达7.53亿。与传统媒体引发的舆情相比,由自媒体引发的网络舆情的自由性和传播性更强大,迸发出的威力更加难以抵御。由此言之,对在自媒体上发表虚假信息者,特别是由此引发社会恐慌情绪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是十分必要的。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时代,如何在公共事件中发言,值得每位网民深思。特别是在自媒体上喜欢对敏感事件胡乱发布信息者,要想想会否因此引发或加剧负面舆情的发酵、扩散。最近接连两名造谣者成前车之鉴,如果视若无睹,还喜欢在自媒体上就敏感事件夸夸其谈,不守“底线”、任意跨越“红线”信口开河,势必会付出相同的代价。

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比平时闲谈更要小心。因为,借助网络的便利,你信口开河发出的敏感信息,有可能被广泛传播,引发负面舆情,到时被依法追究责任,则悔之晚矣。也许,有人会说,又不是实名发帖,公安怕一时也查不到。说这种话的人,给人徒留笑柄。自媒体上的每个ID地址,都是唯一的,哪怕披上再多的“马甲”,警方要查谁发出的谣言,是分分钟的事。

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也要守法,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传播网络正能量,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换言之,网络、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要谨言之、慎行之,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切不可任意歪曲事实,故意散布不实信息,以致走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的歧途。

作者:何秦江 编辑:俞朝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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