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长塘镇何家溇村最近决定停建即将建造的部分台门斗,原因是个别台门斗已外延到道路位置,对大一些车辆的通行有影响,万一村里出点事,消防车、救护车会开不进。村委会充分听取了村民这一符合实际的合理建议,作出了上述决定。(5月7日《绍兴晚报》)
笔者要为何家溇村村委会点赞,他们的做法体现出一种实事求是、执政为民的责任担当。这件停建工作看似小事一桩,但却似架了一座连心桥,一座干部与群众沟通互动的连心桥。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让为民服务的决策、权力等在聚光灯下运行,将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和根本目标。“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工作存在哪些问题,群众心里有本明白账,也最有发言权。架好与群众的连心桥,需要当干部的用心用情用力,要摈弃“鸵鸟心态”,不怕被揭短亮丑,面对问题不推诿回避;要跳出“对手思维”,认识到群众意见是民情,而不是对立的。更关键的是要有错必改,一改到底,认真回应、解决好群众的每一项合理诉求。
在当下基层工作中,仍会看到一些单位和部门停留在“替民做主”“代民做主”的定式思维上,想当然、凭感觉办事,一厢情愿地认为群众需要什么服务、什么项目,导致投入大量精力、财力、物力实施的“民生工程”,由于没有对接群众需求,沦为中看不中用的“形象工程”。“替民做主”“代民做主”,虽然听起来也有“群众观念”,但思维却没有从“管理”向“服务”转变,角色还停在“管理者”上,而不是“让民做主”的“服务员”身份上,在为民服务过程中,就容易发生越位行为。
要真正“让民做主”,就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需求,从群众的角度出发,从群众的立场考虑,让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发挥,确保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实现决策和群众呼声高度契合,让群众由被动接受转为主动参与。唯此,才能更好形成合力,保证民生工程真正惠及民生。
作者:坚白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