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大“四权”中形式最丰富、运用最广泛的一项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和保障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加强人大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但我们必须看到,当前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直以来,社会对人大开展工作在认识上存在一定偏见,部分人大干部自身定位不准确,导致一些人大干部实施监督时放不开手脚,一些被监督对象在思想上抵触监督。人大开展监督往往以常规手段为主,而对于法律规定的如询问、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等“红红脸、出出汗”的刚性监督手段很少运用,使人大监督制约力不强。而对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缺少手段,更是导致监督工作“虎头蛇尾”、形式重于实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形象。如何进一步完善监督方法、增强监督效果是摆在我们基层人大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也是新时代展现人大作为和担当的重要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开展持续跟踪监督,可以成为地方人大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有力手段,对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效能,解决当前人大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2017年以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围绕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探索实施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暂行办法》,用“制度”保障“力度”,用“韧劲”带动“干劲”,用“务实”促进“落实”,监督工作成效得到显著提升。
开展持续跟踪监督,关键是监督制度的设计与执行。上虞区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暂行办法》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出卷”,在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时形成的问题清单,闭会后七个工作日内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必须在三个月内做好“答卷”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暂行办法》实施近一年来,有效克服了人大决议、决定落实情况无人问津,没有落实也无人担责的状况,增强了“一府两院”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彰显了人大监督“铁腕”本色,实现人大监督提质增效。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还将定期在报社、电台开设专版、专栏,通报问题清单整改工作结果,让人民群众“阅卷”,实现跟踪监督工作的闭环式管理,确保让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人大监督来提升自己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交出一份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答卷。
在开展持续跟踪监督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三对关系:
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开展监督的关系。“咬定青山不放松”,科学合理确定监督主题是开展跟踪监督的关键所在。开展跟踪监督,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开展各项监督。要围绕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的系列部署,扎实行使监督权,推动解决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委重点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有用有效、能做能成”,有重点地进行跟踪监督,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放眼大局、围绕大局、服务大局。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便民服务中心“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工作以实地督查、专项审议等形式进行跟踪监督,有效提升了政府办事效率、改善了发展环境、增强了发展活力。
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化作春泥更护花”,推动工作落实是人大开展跟踪监督的最终目的。人大与“一府两院”只是分工不同,大家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为了推动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发展。人大常委会在跟踪监督过程中,要找准人大依法履职与“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结合点,抱着既解决问题又促进工作的态度,真心听取部门在办理审议意见过程中采用的办法和措施,诚心促成问题的解决,共同把党委要求做、政府积极做、部门乡镇着力做、人民群众支持做的事情做实做好。
处理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提升人大干部自身素质的关系。“打铁还需自身硬”,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素质是开展跟踪监督的基础前提。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监督实效,把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增强监督实效的落脚点,以工作成果回馈人民群众的信任。为此,一方面,要优化人大干部、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在观念上、能力上与时俱进,在知识上不断更新,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提高跟踪监督水平。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设计了“剿灭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发动全区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并通过“智慧人大”建设,让每个代表通过手机成为在线监督者,实现了发挥代表作用和推动中心工作“双促进”。另一方面,跟踪监督需要强烈的责任心,要始终保持开拓进取、奋勇担当的精神状态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态度,增强工作自信和底气,理直气壮地对“一府两院”进行跟踪监督,提高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权威性,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作者单位 上虞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陈 坚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