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0多万元“重金”保护下的柯桥区稽东镇冢斜古村,至今没有一家农家乐。“幸运”的是嵊州深山古村竹溪村等候多年,终于有企业看中了当地旅游资源,村里第一家“农家乐”也在筹备中了。(详见11月21日《绍兴晚报》)
古村落是农耕文明的智慧结晶,也是乡村文化的物质载体。这些年,各地在政策、资金上都非常重视对古村落的保护,使很多古建筑得到保护、文化得到传承、乡愁得以延续。与此同时,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古村落的旅游价值被过度重视,不少人一提古村落就想着旅游开发。在维护和修缮古村落之后,如何找个好“东家”开发旅游,使农家乐、民宿搭上旅游产业“顺风车”,成为不少政府和村民保护古村落的愿景。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古村热潮”“民宿热潮”。
在笔者看来,急着给古村落找“东家”,这种行为不仅有点功利,而且有盲目之嫌。
首先,古村落保护的最重要目的并非旅游开发,而是传承和延续传统文化。古村落承载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历史文化记忆,是当地人们的精神家园。在城镇化浪潮中,很多年轻人离开古村落,涌入现代化都市,古村落“空心”已经变成一种普遍现象。因此,保护古村落,恢复其原汁原味的古风民韵,就是增进人们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价值的认知,在传统文化中延续根脉、找回失去的乡愁。
其次,保护古村落,是为改善原住民的生活环境。古村落大多处于“高龄”状态,岁月的洗礼使很多古建筑破败不堪,对居住在此的原住民而言,其生活质量必然会受到影响。若是每家每户自行修建,古建筑的原有风貌无法保持,只能通过有规划的整体保护和修缮。
再次,并非所有古村落都适合旅游开发。不可否认,这些年像安徽西递、宏村等古村落,通过旅游开发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游客,当地村民口袋渐丰。但并非所有的古村落都适合进入旅游市场,旅游景点也并非古村落的共同归宿。古村落的旅游实践要成功,必须要满足交通便捷、文化特色鲜明、住宿休闲舒适等多项条件,即便是这些条件都满足,还需要一支专业的旅游开发团队来因地制宜地进行运作和管理。如果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就不要急着给古村落找“东家”,弄不好会让古村落“灰头土脸”,失去最自然、最淳朴的风味。
古村落是老祖宗留下的珍贵遗产,也是当代人们的根之所在,保护古村落是责任更是义务。当然,对于有条件的古村落,在保护的基础上,不功利、不盲目地进行科学有序开发,发挥古村落旅游、审美、休闲、度假等方面的功能,造福一方才是和谐的古村落发展之道。
作者:许程丽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