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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罚”垃圾不分类具有样本意义

2017-11-27 09:04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绍兴海港大酒店被罚款1000元。这是今年7月1日《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执法部门对餐饮企业未做好垃圾分类开出的全省首张罚单。(11月23日《绍兴晚报》)

垃圾分类从试点到推行再到立法,已经走过不短的时间,也过了规范分类磨合期,然而从实施情况来看却不容乐观,小区及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远未达到预期效果,虽然硬件设施均已到位,但习惯性的不分类投放依然存在,客观的消极对抗现象依然普遍。

如果说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尚有不习惯之说,那么作为一家具有一定规模的餐饮企业,海港大酒店将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实属不该,这不仅仅是意识上的问题,更是管理上的无序与滞后,以及员工培训教育与日常监管的缺失,直到市民看到污水横流投诉有关部门后才被惩处。餐饮企业对环境影响的重视程度还不如“吃瓜群众”,千元罚单可谓罚得到位,罚出了教育意义。

全省“首罚”的板子打在“绍兴海港”身上,这对于全市的餐饮企业而言都有警示意义,再次说明垃圾分类不是小事,而是依法见真章的环保大事,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也不是“纸老虎”,一旦触及底线必然严惩不贷。这张罚单的现实意义在于打消了很多小餐饮对垃圾分类实施过程中的侥幸心理,打消了人们对于垃圾分类是否持续推进严格落地的观望心态。可以想见,垃圾不分类的罚单不会是孤例,随着市民环保意识与监督意识的增强,随着职能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强与日常监管的规范,垃圾分类必将不留漏点。

垃圾分类从操作层面来看是件小事,但要把小事做好却并不容易,当前,除了认识不足老习惯老手势作梗外,还有对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缺少敬畏的侥幸,特别是小餐饮的厨余垃圾分类与小区的垃圾分类,更是监管的重中之重,一方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垃圾分类的认识,另一方面要为市民提供垃圾分类的更多便利,推出一些措施鼓励和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同时要实行网格化的监管惩处,通过罚单助威推进管理办法的硬着陆。

作者:钱科峰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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