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的一个偶然机会,诸暨市大侣小学教师陈可英到一家医院做志愿引导者,意外地被人评价为“真会赚钱,周末还来医院打工”。正是这句话,促使陈可英走上了做公益之路。(9月18日《绍兴晚报》)
志愿服务,是志愿者在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情况下,为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提供的服务。5年来,陈可英用实际行动,一直做着快乐而纯粹的公益人。她从“一米阳光”志愿者,到“越民生”义工团负责人,在她“爱的教育”下,她的学生有三分之一都成了义工。她用爱心谱写了一曲平凡人的奉献之歌,用爱心托起不平凡的伟大,堪称一面道德的旗帜。
做公益,从事的是一种无偿劳动,既不为名,也不为利,并非每个人都愿意做;只有那些思想境界比较高、有爱心、有良知、乐于奉献的人才会去做。因而,在一些城市志愿者尚属不多的情况下,确实需要像陈可英这样的志愿者,让其成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标杆。
人生在世,离不开“道义”二字。而讲道义,就应该把道义作为做人的根本,用道德来表达它,用行动来完成它。诚如陈可英所说的那样,“虽然咱们做的都是小事,但我能真切感受身边的变化。我们能让更多人了解公益是不求回报的善意,让更多人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暖意,这便值得我们一直做下去”。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这应该成为一种公民共同自觉追求的处事习惯和社会时尚。 (董柏云)
作者:陈文华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