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由于其虚拟性和匿名性,极容易成为“法外之地”,而监管的不到位和处罚的疲软,使得一部分人有机可乘,打起网络擦边球,各种不理性和不文明的言论随处可见。今年6月,《网络安全法》正式开始施行,作为我国网络安全工作第一部综合性、框架性、基础性的法律,开启了我国立法规范网络行为的先河。2017年国家又先后出台《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网络言论的规范化管理。
目前,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7.51亿,且其中使用移动端上网的网民达到96.3%。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发表网络言论的便利性和快捷性已经趋同于现实生活的面对面交流,因此,制定规则介入管理非常有必要。
第一,新规则的制定是环境发展的必然产物。网络舆论具有双面性,一方面舆论作为公众意志的表达,有助于展现民意,监督政府,传播信息等正面意义,另一方面,恶意扭曲、肆意攻击、胡言乱语又对社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影响和谐稳定。因此,如何有效地扬善抑恶,发挥舆情的积极性,减少其负面影响,这其中就有监管干预的需要,而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科技的不断革新,监管体制若是不及时更新进步,也终将无法发挥真正作用。
第二,新规则的制定是督促网络健康发展的强心剂。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舆论表达的途径也在不断更新,微信、直播等多种新型媒体的发展,相应的监管方式必须更新。新规中规定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提供弹幕服务的网站要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并要求网站建立先审后发制度,当好跟帖评论的“把关人”等。意味着在社会进步和发展中,网络环境也在不断健全,网民再也不是特权者,网络言论也不再可以任性。
网络作为现实生活的延展和缩影,任性和放任必将成为过去,相信总有一天,制度规范将越来越健全,人们主观规范的意识也将觉醒,大家都能够主动去维护良好的舆论生态,实现网络环境更好更健康地发展。
作者:
徐上星觜
编辑:高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