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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重在发动群众主动参与

2017-08-28 09:48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日前,我省发布《关于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推行省市县乡四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浙江日报》8月21日2版)

笔者注意到,该《意见》是源起杭州市富阳区的乡镇生态责任报告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是在全省全面推广“富阳经验”。富阳区推行乡镇生态责任报告制度之所以成功,除结合实际,厘出责任清单,遵循“管行业就得管环保,管环保就得有责任”的理念,使环保责任级级落实,环保压力层层传递之外,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加大监管力度,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

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重在落实。换句话说,做到定期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并非难事,关键在于报告内容真实、管用。而要做到这一点,还真得拿出富阳人“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做法和精神来。“富阳经验”中最强有力的举措,就是通过“政府主动报告,接受群众监督”等一系列行动,让群众主动参与其中。而群众的参与无疑令监督多了一个“帮手”,而且是一个可信、无处不在的“帮手”。

推行省市县乡四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人大要真抓实干,政府要追求实效。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到个别人、个别企业的利益,有的甚至涉及到地方经济增速,如果没有正确的态度,不下“死手”,就很难真正“打通生态环保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作者:董晓勋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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