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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醉驾刑拘宜效仿

2017-04-24 15:43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近日,山东青岛交警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对5名醉驾司机依法办理刑拘手续,这是全国公安交警系统首次对醉驾刑拘从程序办理到送至关押地全程直播。直播吸引了超过7万名网友观看,获得点赞3.5万次。(4月18日《光明日报》)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直播热潮已汹涌而来。青岛交警这场勇开先河的“直播”,无异于一场“面对面”的普法教育,既有利于增加执法的透明度,又有利于增强法律的威慑力。曾有人传授逃避酒驾惩罚的诀窍:看到交警在查酒驾,立马把车窗、车门关紧,迅速打电话联系“贵人”。当“贵人”赶到,或者仅仅是一个电话,就可“救场”成功。而对醉驾刑拘进行网络直播,有利于粉碎民间“谣传”,还法律以公平、公正、公开,值得各地效仿。

其实,“现场直播”的对象,应不仅仅限于醉驾入刑,许许多多的执法行为,只要其不涉国家秘密,不侵犯隐私,都可纳入其中。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打击卖淫嫖娼活动、重拳整治赌博歪风甚至曝光不良企业的偷排污水、曝光违法建筑等,都适宜于网络直播。由于其接地气,又直面问题不加“掩饰”,能“第一时间”和网民互动,满足广大网民的知情权、点评权,其人气的“爆棚”,当是毫无悬念的。

有道是“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正能量“直播”的广泛试点、大力推行,还有利于压制邪气“直播”,净化网络空间。当下,有许多所谓的网络“主播”为了吸睛、吸粉、吸金,不惜挖空心思,甚至无所不用其极,以一味地迎合观众的低级趣味与猎奇心理,将好端端的一个互联网平台搞得乌烟瘴气,暗潮汹涌。由此,在网络直播风起云涌之际,醉驾刑拘等执法“正剧”,不妨多些“现场直播”。

作者:何秦江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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