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于本月在绍兴市、县两级同步启动,至3月15日,全市公安机关已累计开展5次统一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9.9万起。(3月20日《绍兴晚报》)
战绩辉煌,但如此庞大的交通违法群背后,隐藏的安全隐患与守法底线也令人堪忧。日均1.33万起的交通违法,如此众多的车辆在道路上任性妄为,道路乱象与交通事故难免层出不穷。然而,这半月近20万起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非突发状况,而是长期存在的问题暴露,“一创一治”收网之际,才使得这些问题集中露出水面。倘若没有这样的深度治乱,19.9万起交通违法会有多少成为漏网之鱼?
“一创一治”带来的成果是明显的,但暴露的隐患也是严重的,半月近20万起的交通违法至少说明了几个问题:一是整治前的交通执法还留有盲区,监管不够全覆盖,导致许多违法驾驶行为逍遥法外;二是庞大的交通违法背后有没有交通设施与路面规划的不合理存在?那些习以为常的交通违法或者说不带主观性的违法驾驶行为,还有多少是原本可以避免的?三是一直以来我们在机动车违法必究与非机动车违法查处上是否厚此薄彼,以致疏而有漏?对于交通法律意识淡薄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我们需要以“零容忍”的姿态去约束与规范,对于那些因为客观原因造成“被动违法”,则需要以科学理性的态度去找根源补短板。
交通违法行为超乎寻常的多,也是不正常现象,其背后,或许有着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有着交通监管力度的不足,有着交通违法侥幸心态的作祟,当然也可能是交通设施硬件设计上的缺失,或者道路突发状况引起其他车辆的被违法,甚至是标志标识不清引起同一地方的重复违法。一种现象的起因是多元的,我们不能单方面归咎于何人何事,而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层次思考“半月查违近20万起”这些量变背后的质变,拷问近20万起交通违法背后的必然与偶然。 (钱科峰)
作者:陈文华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