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热传农行湖北鹤峰支行要求储户到派出所开具“不是人为故意损毁人民币”证明一事。事实上,类似的奇葩证明在绍兴并非没有。诸暨一市民为了补办一张火化收据证明他母亲被火化,在4年间跑了8趟殡仪馆仍未能成功。经媒体曝光后,当地镇政府回应称,已简化程序,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
对于此类奇葩证明,中央领导曾多次痛斥。在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曾说:“要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怎么证明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此后,公安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12部门终在去年出台整治“奇葩证明”的规定。而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仍然强人所难地要求储户开具如此证明,实在匪夷所思。
探究奇葩证明的产生,归根到底是因为各职能部门的“利益壁垒”,遇事互相推诿,谁也不愿担责,“按规定办事”成了推卸责任、谋取利益的代名词。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行政化,向来是行政管理中的顽疾,也是简政放权的重点和难点,每一次办证都彰显了权力的存在,想让部门简政放权无异于割肉,这才是“奇葩证明”屡禁不绝的根源所在。
可以预见的是,只要机关部门仍旧缺少服务意识以及更为严格明确的制度,只要刁难民众不用付出代价,那么各类奇葩证明就还会“粉墨登场”。因此,要想根治“奇葩证明”问题,除了从上到下的简政放权大环境,具体到各职能部门也应列出责任清单,有多少证必须办、由谁负责办、具体怎么办、办不好谁担责等,都必须让民众一目了然。而且对“奇葩证明”不能停留于人人喊打的舆论谴责,而要按照有关规定,一方面为民众提供权利救济和保障,另一方面对擅自要求开具不合理证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如此才能真正为民众办事提供完备良好的服务。
作者:沈奎东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