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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路灯” 大大“精神”

2017-01-19 09:28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越城区(高新区)稽山街道商城住宅小区是个老小区,一段长长的楼梯一直没有路灯照明,家住该小区一单元四楼的高华忠,看到该路段夜间行人特别是老年人行走不便,就在自家的阳台外设置了一盏“路灯”。每天傍晚6点为电灯通上电,至晚上10点睡觉前再拔掉插头。即使是老高不在家,老高的妻子、儿子也会帮他点亮这盏灯,由此全家人都成了“路灯使者”。(1月12日《绍兴晚报·社区报》)

见到邻居夜间走路不便,用自家的电,为行人设置一盏“路灯”,这事如春风扑面,让人们从这凡人善举中,领略到人性的光芒和道德的力量。这事虽小,但却反映出“点灯”人的公德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能够从一个人言谈举止的具体细节中看出其道德水准的高低。然而,有的人却不这么想,不屑于“善小”之善,不愿干“善小”之事。他们感兴趣的是那些“轰轰烈烈”的、能够“扬名立万”的事。其实,有轰轰烈烈的“德事”固然要干,但我们更应该从“善小”之事干起。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连“善小”之事都不愿干,又何言干“大德”之事呢?!

唯有不舍“善小”之事,日积月累,方能成为一个高尚的人。文前提及的高华忠就是从“善小”做起。除了“路灯”之外,如自己出资安装楼梯的扶手,为老年人行走提供便利;又如在自己家的楼梯下设“爱心伞”角落等等,时时处处都替别人着想。他那实实在在不以“善小”而弃之的“积善成德”之举,令人敬佩,值得我们学习。

如果我们人人从“善小”做起,讲究社会公德,聚百川就能汇成大海,那么我们的生活、工作环境就会越来越和谐和温馨。

作者:田舍郞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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