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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业委会能否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2019-10-09 08:45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昨天,越城区稽山翡翠园小区业主金女士向绍兴晚报“乙炳说物业”栏目反映: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该小区一、二、四期已于一年多前成立了业委会,而近期,该小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却叫停了该业委会招聘新物业的行为,理由是:该小区1~5期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业委会选聘行为被叫停

金女士是稽山翡翠园小区一、二、四期业委会的委员。她告诉记者,该业委会成立于2017年12月30日,备案于2018年1月15日。“业委会多次催促现有物业公司——滨江物业落实合同细节,物业公司一直没有落实。”金女士说。

昨天上午,就金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稽山翡翠园物业服务中心求证。“负责人不在,(我们)不方便回答。”一名工作人员说。

金女士说,今年8月,业委会启动公开招投标物业公司程序,随即,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发函叫停此选聘工作。对此,“滨江物业”在写给业主的《公开声明》中写到,业委会选聘物业企业未按政府法规流程操作,存在违规行为。

由北海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明确翡翠园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等问题的函》提到,翡翠园小区一、二、四期业委会公开招聘物业服务单位的行为,不符合《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中“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规定,建议待稽山翡翠园业委会选举成立后,由其依法开展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或续聘相关工作。

为何还要再选一个业委会?

据了解,稽山翡翠园小区由两家公司开发建设,三宗土地跨两个行政区域,其中一期、二期、四期、五期属于越城区行政区,三期属于柯桥区行政区。

今年8月9日,针对稽山翡翠园小区一系列问题,北海街道办事处牵头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纪要提到,会议明确小区1~5期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此外,有关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由相应的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

对此,稽山翡翠园小区一、二、四期业委会不予认同。“我们的业委会是依法成立的,在前期物业合同到期的情况下,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是合理合法的。”该业委会副主任周女士说。

周女士提供的依据为,绍兴市建设局于2017年6月5日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该意见书提到,经调查,稽山翡翠园小区内三宗土地均不拥有共同的配套设施设备,可以各自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即一期、二期、四期为一个区域,五期、三期各分别为一个区域。

应注意的是,该意见书还提到,由于三宗土地在小区内无明显间隔,涉及部门在工作开展中,应征求规划部门相关意见。

对此,北海街道办事处会如何解释呢?昨天上午,记者赶到北海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知,负责此事的街道相关负责人有事外出。该办事处于8月13日发给稽山翡翠园小区一、二、四期业委会的函中是这么解释的:因稽山翡翠园小区内部道路等五期区块之间相互连接,不可分割,内部空间浑然一体,为便于小区后续管理,减少矛盾,根据相关规定,明确该小区1~5期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作者: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记者 陈乙炳 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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