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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住宅成了“快递超市”

快递车进出带来安全隐患,居民多次投诉未果

2022-04-28 14:13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一楼的“快递超市”

本网讯 “我们这幢一楼有户人家,把房子出租给其他人开‘快递超市’,每天快递车进进出出很不安全,带来不小隐患。居民都来我们这一幢楼领取快递,也影响大家生活。”近日,柯桥区柯岩街道仁让堰小区27幢居民向晚报热线88643111反映。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仁让堰小区,看到27幢1单元入口处被居民放置了3块石头。“快递车太多了,我们出门时,一不留神,可能会被撞上。放置石头,主要是阻止快递车进入单元楼道卸货。”一位居民说。随后,记者进入该幢101室,发现房间里摆放了多处货架,有些货架上堆满快递,墙壁上还张贴着“韵达快递超市”的告示牌。

该“超市”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为了方便小区居民就近领取快递,把“超市”开到小区内,服务期间会尽量做到不影响居民生活,快递车也不会进入楼道内。“我们目前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因为不向领取快递的居民收取任何费用,我们并不是真正的营业场所。”该工作人员表示。

不过,该幢居民说,每天快递车在楼道口穿梭,给居民出行造成安全隐患。“我们平时喜欢坐在单元门口的石凳上休息,还有小孩子也在周边玩耍,现在快递车进进出出,大家都不敢在这里待了。”居民戴大妈说,对于这家“快递超市”,他们跟多个部门反映过,但一直没有解决。

该小区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说,这家“快递超市”开办一个多月以来,经常有居民来投诉,快递车频繁进出,给小区交通造成了影响。他们多次跟经营者沟通,希望能挪到小区外经营,但对方并不听,物业公司也没有执法权,一时难以处理。“我们社区也多次介入调解,还让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协调,但没有效果。目前,我们正在跟房东联系,希望能停止租赁关系。”仁让堰社区副主任王文标说。

我市法律界人士说,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由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该幢居民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如果不能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作者:​记者 王晓宏 文/摄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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