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由应急管理部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要求,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昨日,记者走访柯桥区部分高层小区,发现仍有不少业主在小区疏散走道等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柯桥区世纪星城小区。小区多个单元楼下,尽管墙上贴着“禁止停放电瓶车及自行车”的警示牌以及“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但入口均被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堵塞。在11幢1单元南门入口处,横七竖八地停放了11辆电动自行车,在10幢1单元北门入口处停放了12辆电动自行车,在13幢1单元入口停放了8辆电动自行车。
“8月1日起,再在这里停放电动自行车,最高可罚款1000元,你知道吗?”“万一电动自行车着火了,堵塞的通道将危害生命财产安全,你知道么?”在10幢1单元北门入口处,记者询问一位将电动自行车停在这里的业主,他满不在乎地说“不知道,随它去”。在小区13幢地下室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记者看到电动自行车停车位较多,但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寥寥无几。
记者从该小区物业处了解到,小区共有900多户业主,初步摸排有400多辆电动自行车,小区地下停放点有400多个电动自行车车位,地面有100多个临时停放位,完全可以满足业主电动自行车停放需求。“我们在小区内都贴了温馨提醒,也开展了几次整治,但效果不太理想,仍有不少业主不自觉,我们也很无奈。”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诉苦,他们希望建设、公安、消防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这样也有利于小区管理。
随后记者走访了柯桥湖东景园、金柯嘉园、独山嘉园等小区,发现均存在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堵塞通道等现象。湖东景园小区红丰嘉苑区域内的两栋高层住宅楼,4幢楼道内停放着三轮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其中电动自行车数量最多,共9辆,分布在不同位置。6幢楼道内情况稍微好些,但也停放了3辆电动自行车。金柯嘉园共有9幢高层,每幢入口处均有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其中2幢1单元入口处最多,共有6辆。
“大多数业主都能按规范停车,可仍有部分业主不愿配合,我们上前劝告,一些业主还恶言相向。”一物业负责人说。
柯桥区房地产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已将应急管理部的相关信息发在物业公司的信息群内,部署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记者从柯桥区消防救援大队了解到,从8月3日起,大队将开展专项检查,对拒不改正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处置。下一步还将和建设、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联动,开展重点治理,最大限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作者:记者 潘琼英 见习记者 俞泽奇 编辑:黄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