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给待选的物业公司,能拿270元的‘代金券’?”近日,一则来自绍兴柯桥区璞悦小区业委会发布的“物业选聘”通知引发热议。
那么,事情究竟如何?今天(12月16日)上午,越牛新闻记者来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
现场直击:
《通知》贴在电梯内
业主反映被“诱导”
上午9时,越牛新闻记者来到位于绍兴柯桥区育才路上的璞悦小区。根据业主们的指引,记者在楼道的电梯内找到了相关的《通知》。
在电梯内张贴的《告璞悦小区全体业主书》
在现场,记者看到一则落款为璞悦小区第一届业委会的《告璞悦小区全体业主书》。其中第一条写明:宝业物业提供270元“代金券”回馈业主。同时,还鼓励业主们“邀请”他人投赞成票,并奖励100元的现金券,可用于抵扣物业费或者车位费。
“是否选‘宝业’入驻物业管理,是全体业主的权利,业委会明显有‘诱导’之嫌。”采访中,许多业主纷纷表示。
越牛新闻记者了解到,引发业主抵触此类行为的根本原因是,业主们认为业委会作为决策小区生活的重要一环,“以‘代金券’‘现金券’的方式,诱导投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选举秩序,更侵蚀了公正与信任的小区治理基石。”业主高先生对记者说。
业委会:
选聘流程已报备
相关的“券”,可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采访中记者获悉,璞悦小区交付于2020年12月,前置物业由万科阳光智博物业负责管理。2024年2月,该小区筹备并成立第一届业委会,启动撤换小区物业公司。
“今年8月,业委会向柯桥区建设局相关职能部门(柯桥区房地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提交了璞悦小区物业选聘方案。”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前置物业的服务不能尽如人意,业委会启动流程决定“撤换”。
《璞悦小区物业选聘方案》第十六条的规定
据张先生介绍,经过选拔角逐,宝业与碧桂园两家物业最后进入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但两者均未获得2/3的票数获得晋级,“因此业委会根据议事流程,选择票数较高的‘宝业物业’进行再次投票。”
“‘代金券’‘现金券’一事,业委会与宝业物业商议后达成的协议。”采访时张先生对记者说,一旦“宝业物业”成功入驻,小区的业主们可凭借“券”抵扣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律师:
业委会涉嫌“贿选拉票”
业主可提出异议,甚至诉讼
业委会“选聘物业”的行为是否可行?越牛新闻记者向柯桥区住建局进行询问。“小区选聘物业是通过业主大会的‘议事流程’,且符合法律程序。但‘贿选拉票’因不涉及物业管理范畴,作为物管部门,我们不予以评判。”柯桥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科长王立方对记者说。
那么,璞悦小区“选聘物业”是否存在“贿选拉票”?对此,浙江震天律师事务所胡坚表示,小区业委会的行为涉嫌“贿选拉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业主们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异议,或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介入调查、甚至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据了解,从法律层面来看,“利益诱导”投票不仅违反了公平性原则,更是对法规的亵渎。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通过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无权干涉。
另外,根据《选举法》第五十八条,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针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行为如得不到有效遏制和惩罚,那么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将受到严重威胁。”胡坚表示,涉嫌的“贿选拉票”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应积极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物业管理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高建峰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