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于琪等请求辞去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于琪、马建刚、胡伟炎、徐晓龙、董江兴因工作岗位变动提出的辞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于琪、马建刚、胡伟炎、徐晓龙、董江兴辞去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于琪辞去代表职务后,其担任的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2月30日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樊文斌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傅国兰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俞翔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徐少华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陶大卫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方伟龙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
唐甜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
免去:
俞翔的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傅国兰的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王萍的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沈金国的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金宇峰的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樊文斌的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内容来源:柯桥日报)
作者: 编辑:傅一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