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019年期间,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扣押涉案现金843674.10元,至今无人认领,现将相关暂扣款项(见清单)进行公告。望所有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有效凭证到我局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作为无主财物依法登记后上缴国库。
联系人:沈警官,联系电话:0575-84366580。
特此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2025年7月21日
本单位在清理涉案款项过程中,发现2024年1月前若干款项无人认领。为扎实推进暂扣款处置工作,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申请对2024年1月前在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马鞍派出所的暂扣款1386045.19元予以公告。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件、有效凭证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作为无主财物依法上交国库。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0575-85623726。
特此公告!
(来源:柯桥区人民政务网)
作者: 编辑:杨寒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