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
绍兴市柯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
进行有关人事任免
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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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曹俊等请求辞去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曹俊、胡斌彬、马宇涛、孟国兴因工作岗位变动提出的辞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曹俊、胡斌彬、马宇涛、孟国兴辞去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11月28日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哲锋的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俞江忠、黄越华、周虎的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4年11月28日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金磊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内容来源:柯桥日报)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