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4年第2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大队将于2024年3月6日起新增/重新启用2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
②“驾驶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⑤“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⑧“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27日
(越牛新闻综合柯桥日报)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