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第19届亚运会期间绍兴地区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有关要求,在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严厉打击私飞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并对违反规定者处以罚款,举报者予以奖励。
在此期间,有发现在柯桥区起飞的违规升空无人机线索的,欢迎市民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举报者现场发现违规升空飞手并举报违法行为的,经查核实后警方予以每起500元奖励。对于举报的线索查实后系向政府报备飞行的无人机,可视情对举报人予以一定奖励。
警方提示
2023年8月16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通告自2023年8月18日起实施。
通告显示,此次临时管控的对象为“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孔明灯等。
管控时段及区域:
(一)2023年8月18日0时至9月1日0时,东至越东快速路,南至杭金衢高速、苏台高速、山会高架,西至G329临杭大道延伸线,北至G92杭州湾环线高速。
(二)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11日24时,越城区、柯桥区行政区域全境。通告指出,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越牛新闻综合柯桥警方)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