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绍兴柯桥警方查获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该起案件也是8月18日“禁飞”以来,绍兴首起因无人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的案件。
当天上午10时许,柯桥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在日常监测过程中,发现有一架无人机盘旋在轻纺城体育中心上空。
发现情况后,巡特警大队无人机巡组及路面PTU巡组立即出动,并在轻纺城体育中心停车场将“黑飞”男子抓获。
随后,警方依照《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亚运日渐临近,接下来,柯桥警方将继续强化“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管理工作,针对无人机“黑飞”等行为开展重点监测,从严从紧抓好无人机管控工作。
警方提示
2023年8月16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通告自2023年8月18日起实施。
通告显示,此次临时管控的对象为“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孔明灯等。
管控时段及区域:
(一)2023年8月18日0时至9月1日0时,东至越东快速路,南至杭金衢高速、苏台高速、山会高架,西至G329临杭大道延伸线,北至G92杭州湾环线高速。
(二)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11日24时,越城区、柯桥区行政区域全境。通告指出,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来源:越牛新闻综合自柯桥警方)
作者: 编辑: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