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伏季,酷暑当头,游泳场所成了不少市民消暑的首选,因此与之相关的泳池卫生状况也成了市民关心的话题。连日来,记者跟随绍兴柯桥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柯桥一些开放营业的游泳场所进行走访监测,发现个别酒店配套、健身房、亲子主题的游泳场所存在水游性余氯不合格、细菌总数超标等问题。
健身房内的游泳场所成水质重灾区
“游泳池的水游离性余氯测出来才每升0.11毫克,较标准值每升0.3~1毫克偏低,浸脚消毒池里余氯为每升11.23毫克,超出了标准值每升5~10毫克范围,你们日常有没有在自行检测?”7月4日,在位于华舍街道金地自在城的名流会健身会所(绍兴鹏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里,柯桥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副队长丁浩在对浸脚消毒池和泳池里的水质进行检查时说道。原来,经第三方监测机构现场取样化验结果显示,该健身房内游泳池和浸脚消毒池的水游离性余氯值均不符合国家规定。
丁浩告诉记者,游泳池里的水游离性余氯是指泳池水经加氯消毒后,水中余留的用于杀菌作用的氯成分。当游离性余氯含量偏低时,池水将无法发挥正常杀菌能效,而当游离性余氯含量偏高时,则会侵蚀皮肤和引发眼睛不适。
健身房内的游泳场所,一直是水质问题的重灾区,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些经营户普遍对一些细节性的东西不够上心。
根据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游泳馆经营者需要在醒目位置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量化等级、检测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信息;游泳场所显眼处应设有水质信息公告牌公示当天水温、游离性余氯、PH值等水质信息。但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却发现,名流会游泳池的卫生许可证将于次日过期。而位于万商路的安普游泳健身馆里,水质公示牌上的数据还停留在2022年9月6日。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提出了整改要求,经营方也当场进行了整改。
酒店配套建设游泳池频频爆出问题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一些酒店配套建设的游泳池也是频频爆出问题。
在浙江天马赛车场有限公司的绍兴凯世精品酒店游泳池,检测人员现场随机对泳池水进行取样化验,检测点的余氯值为每升0.01毫克和每升0.06毫克,和标准值相差甚远。“我们买了设备,每天都在检测,像今天测出来的余氯数据是每升0.6毫克,怎么会不达标呢?”酒店工作人员也是迷惑不解。在执法人员的指导下,酒店工作人员在药剂瓶内未加药剂做检测,显示数值也为每升0.6毫克,他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测的药剂瓶和仪器在每次使用之后,都需要用纯净水清理和维护,而他们一直以来都是用完以后不及时清洗,所以才闹出了这般乌龙。
在位于群贤路和湖东路交叉口的绍兴富悦酒店的游泳场馆内,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负责管理泳池卫生的一名工作人员未持健康证上岗。“我是新来的,还没来得及办证,这几天正要去办呢。”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名工作人员辩解道。
健康证是行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有效证明,而泳池卫生管理人员未办健康证就上岗作业,其健康状态便是未知。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最后,执法人员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关于“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规定,要求绍兴富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了相应的行政罚款。
亲子类游泳场所需要家长引起注意
除了一些成人游泳场所外,近年来大热的亲子游泳场所也是执法人员检查的重点区域。本次检查的龙格、月儿湾、酷游三家亲子游泳场所中,在绍兴柯桥兔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酷游儿童游泳俱乐部游泳池里,现场余氯检测的结果为每升0.01毫克,但其信息公告栏上公示的当天余氯数据为每升0.3毫克。
“今天没有学生,我们就忘了自己检测余氯了。你要么换个我在的时间再来吧?”检查过程中,酷游儿童游泳俱乐部的负责人竟然提出,让执法人员改日来检测的要求。记者了解到,这家亲子游泳场所去年也因类似问题被依法查处过,但经营人员非但没有吸取教训,还是我行我素。
目前不少亲子游泳场所
在水质处理上,宣称使用了臭氧和所谓的银离子来进行消毒,是否具有依据呢?“目前游泳场所只分了天然游泳场所和人工游泳场所,并未细分成人和婴幼儿游泳场所,所以参照同一个国家检测的标准。”丁浩解释说,国家标准主要是针对水中的游离性余氯、PH值、游泳池水浑浊度的情况进行相关检测,他们更注重水质检测里面的细菌指标有没有达到国家标准。
那么,市民该如何辨别泳池水质是否合格?丁浩这样支招:主要是通过“一看二闻”。“一看”就是看这个水质是否是浑浊的,有没有澄清透亮;“二闻”就是闻有没有非常刺鼻的味道,如果是有非常刺鼻的气息,就说明泳池中的余氯含量有可能超标了;如果一点气息也没有,余氯含量则可能没有达到要求。
为消除游泳场所卫生隐患,保障群众健康权益,6月份以来,柯桥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根据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要求,对柯桥27家经营性游泳场所的水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显示,柯桥区内有13家游泳场所水质抽检不合格。执法人员依据《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经营者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来源:综合笛扬新闻)
作者:越牛新闻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