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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票换米”不是小区管理的最佳选项

2020-01-13 16:59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前不久,柯桥区柯岩街道馥园小区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在投票选择时,未入围的现任物业突然张贴一份《告业主书》,以承诺发放两袋大米和200元现金方式鼓励业主“选绿城”,选聘工作陷入僵局。(1月6日《绍兴晚报》)

“绿城物业”没有入围新一轮的竞聘范围,自然没有资格参与并连任,所谓的奖励业主拉选票之举完全是干扰选聘。然而,这背后另有隐情,因为小区业委会“别出心裁”在前,让前来投票的业主选投入围的“北辰物业”和“宝业物业”,“有效票可换大米两袋”奖励。业委会认为这是鼓励业主积极参与投票,“绿城物业”则认为这是影响正常选聘的不当之举。

同样的拉票奖大米,业委会看似合理,“绿城”近乎强词夺理,但细加分析,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对于物质奖励投票的做法,虽然法律法规目前尚无明令禁止,但管理部门认为不值得提倡和鼓励。诚然,以奖励为诱饵引导业主按业委会意愿进行投票,本质上与“贿选”无异,此举不仅难以服众,更有违于“鼓励业主积极性”的初衷,甚至将带来更坏的负面效应,“绿城”的反击正是出于“选票换米”的以牙还牙。

选聘物业公司是小区管理的一件大事,事关每一位业主的切身利益,业委会鼓励业主广泛参与的出发点不错,但操作过于简单粗暴,直接将“鼓励”与“贿选”划上了等号,用实物发放的形式换取所谓的有效选票,即便没有“猫腻”也成了一潭浑水,即使正大光明也变得说不清道不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以两袋大米来捆绑,更不能以给予“好处”暗通款曲。可以说,掺和了利益的选聘,都无法真正代表“民意”。

小区管理是个“老大难”问题,成功的经验少,失败的模式多,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物业服务不到位,也有业委会不作为,但主因大多是业主对于小区自治的参与意识不强,对小区管理的参与热情不够高,甚至业主与业委会互不信任、业委会罔顾业主利益,胳膊肘往外拐,造成矛盾交错与障碍重重。因此,业委会需要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寻求更佳的小区治理选项。用大米换热情,用福利换参与,最终都将事与愿违、误入歧途。

以正能量手段鼓励业主参与小区管理,以“共建美丽家园”责任意识来唤醒广大业主的自治热情,这才是小区管理走向规范的正道,任何靠金钱买来的“拥护”,注定不会长久。

作者:钱科峰 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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