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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要积极参与维护公共环境

2020-01-10 09:46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新昌县七星街道张家庄村的王阿姨向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举报,反映某房产开发项目,施工方没有在出入口对车辆、道路等采取必要的扬尘治理措施,致使他们每天都在“吃土”。对此,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行政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不仅解决了上述问题,还发现其他涉扬尘环境违法问题60余处,共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4份,现均已落实整改到位。其中行政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5件,责令停业整顿石料加工点3家,约谈施工方、建设方相关责任人员32人。

读罢这条消息,既要为王阿姨敢于维护公共环境点赞,又要为检察机关为公共利益撑起保护伞点赞。因为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的期盼,重点抓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国有财产、破解地方行政执法监管难题等,打击损害公益行为不手软。但同时也须看到,与国家层面越来越重视相比,当前群众对公共环境维护的热情和参与度却并不是很高。很多人只是在个人或亲友利益受损比较严重时,才进行投诉举报,或付诸法律手段。而在社会公共环境遭遇损害时,有的就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更有甚者,还是破坏公共环境的参与者。诸如污水违规直排问题,破坏了生态环境,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隐患等。这些漠视、姑息和损害公共环境的行为,既是对公共利益的践踏,也将最终导致公民的基本生存与安全权利受损。

对公共环境的维护,离不开执法机关的有效严格查办,这也是更加需要努力的方向。像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扬尘污染防治行政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这些方面,绍兴市检察机关已有不少好的做法,如进一步突出重点,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有的放矢选准重点监督事项,重点关注绍兴古城保护、违章建筑拆除、土地占用等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外部协作,与行政机关、法院等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推动形成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配套机制,继续发挥诉前程序的重要作用。此外,还进一步强化科技融入,重视科技装备建设,广泛使用无人机、电子眼等科技装备,加快探索绍兴检察的“互联网+”调查模式,提高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能力。对此,每位公民亦应提升相应的素质,关注、维护、支持和监督公共环境,这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与发展水平的标尺。只有每个人存有公心,才能有效保护公共环境,才能更好地实现共建共享,让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每一个人。

作者:坚 白 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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