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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拆承重墙,为何无人承担监管之重?

2019-12-30 11:00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越城区斗门街道百安花园某三楼业主野蛮装修敲掉承重墙,楼上住户感到危险,一个月来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硬是找不到“有关部门”。记者联系了3个部门,竟是“查无此人”,陷入了监管的真空。(详见越牛新闻客户端)

私拆承重墙,影响楼房安全,这样的事并不罕见,罕见的是事发斗门街道,却找不到有关部门,这实在是“老现象”碰到“新问题”。居民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反映,但该部门没有相关的执法依据,只能劝阻并让私拆承重墙的业主去越城区建设局报备,建设局则认为这事该由越城区房管处受理,房管处则认为建设局才能执法监管。一圈绕下来,都撇得很干净。

根据越城区的相关会议备忘,对于私拆住房承重墙的事情,确实应该由越城区建设局监管,曾为此临时成立过城建监察执法工作小组,小组组长还是当时的越城区建管处处长,如今随着人事调动,“临时小组”成了“过期小组”,老组长调走了,新组长没明确,职能小组也就群龙无首了,甚至是名存实亡。

会议备忘过期作废,临时小组临时瘫痪,“有关部门”成了“无关部门”,那私拆承重墙的事情也就被人理解为法无禁止即许可了,拆也白拆,投诉也是白投诉,等到房子倒塌人员伤亡之时,谁来担负起这个责任?

群众利益无小事,装修乱拆承重墙影响住房安全是群众的心头隐患,甚至可以说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却找不到一个监管部门和一份执法依据?岂非天方夜谭。依我看,这个城建监察执法工作小组必然没有发挥过很好的作用,不然何以主要负责人外调都无人接替?上级相关部门也有责,为何不及时过问并调整人选第一时间落实职责无缝对接?如今,工作小组成为摆设,私拆承重墙无人监管,群众利益又如何保障?

有关部门在哪里?这一反讽在多年以前曾高频次出现,但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不断深化,老百姓办事难的矛盾大有缓解,找不到有关部门的现象几近绝迹,然而,面对乱拆承重墙的行为,却没有部门承担监管之重,没有部门履行执法之职,去年出具的会议备忘还墨迹未干,今年却视如空文。人事调动是常有之事,不应成为职能“跑路”的理由,这其中的失职失管内因,还需相关部门深思并改进。

作者:钱科峰 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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