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乡村振兴暨“五星达标、3A争创”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绍兴市人居环境提升集中攻坚“百日行动”成效测评情况,上虞区名列前茅。上虞区从长效保洁、加大投入和专项评价等方面发力,走出了一条人居环境提升新路。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大农民根本福祉和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出门全是水泥路,村里公厕小清新,绿化美化环境好……”这是绍兴市大多数美丽乡村的缩影。同时,由于过去长期以来重城镇建设、轻村庄建设,重农业生产、轻农村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历史欠账多。有的村建设缺乏规划,垃圾乱堆、污水乱排、房子乱建,有新居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不同程度存在“脏、乱、差”现象。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需要通过整治提升人居环境,让农民有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
今年是中央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我省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的第二年,也是绍兴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关键之年,只有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乡村振兴才有更加坚实的基础。环境整治要兼顾当前和后续,既要建好又要管好。比如,环境整治要尊重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坚决不搞脱离农村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的形象工程。像上虞正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清理乱堆乱放和空倒房,实施公厕洁化、“三线”序化和庭院美化。再如,环境整治要与村庄规划相结合。可根据自然地理、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规划村庄,合理绘制路线图,避免随意性。经济薄弱村可先着力垃圾污水等重点领域,不急于整体改造。对传统古村落既要改善环境也要保护风貌。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久久为功,才能让绿水青山成为可用可享的金山银山,使资源环境成为可持续的生产力,让美丽生态化为美丽经济、带来美好生活,推进农村展现新面貌、农民展现新气象、农业展现新状态。
作者:坚白 编辑:雷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