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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老赖”重在联合惩戒落地

2019-11-1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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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法院判决限期结清的3万余元欠款,没想到最终支付了8万余元。近日,苏州一家“老赖”企业被柯桥区人民法院罚款5万元。而像这样的处罚决定,今年柯桥法院已作出2689次,罚款金额达271万余元。(11月7日《绍兴晚报》)  

对苏州这家企业,执行法官按规定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传票,然而企业非但不支付欠款,相关负责人甚至在电话中叫嚣:“法院算什么,有什么权力限制我的自由。”活脱脱一副“你奈我何”的“老赖”嘴脸!之后,执行法官虽多次苦口婆心劝说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但对方依然无动于衷。

笔者不禁诧异,按说法院在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同时,还发出了限制消费令,但为何这家“老赖”企业一年多时间仍拒不执行呢?这无疑击中了联合惩戒的“软肋”,显然“限制消费令”在某些环节有了“中梗阻”。柯桥法院因此才有重磅“罚单”治“老赖”的无奈之举吧。难道罚款加拘留才是最终治“老赖”的砝码吗?  

仅今年柯桥法院就已作出此类处罚决定2689次,罚款金额达271万余元。这充分表明,当前还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应用,为部门协同监管、联合奖惩创造条件。大数据的生命在于运用,一方面亟须进一步提高公共信用数据征集覆盖面和质量,破解“信息孤岛”瓶颈;另一方面,应推动信用数据广泛应用于社会治理、金融服务、行政监督、民生服务等诸多领域。只有极大提高失信成本,让联合惩戒重磅落地,才能使每个人都对法律心生敬畏,不敢和不愿失信。

作者:张忠德 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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