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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规矩”让闲置农房激活之路走得更远

2019-11-08 11:21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每一项得风气之先的新生事物,走过蹒跚学步期,都可望迎来一段快速发展期。如果适时加以规范,就可以促使其在正常的轨道上行稳致远。反之,一旦放任自流,则很可能误入歧途

如何更有效、更合理地开发农村闲置农房?近日,柯桥区出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准则》,对闲置农房盘活的规划设计要求、流转原则、准入条件、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作为在全省率先实施闲置农房激活的地区,我市在柯桥区、上虞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于2018年1月出台《关于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的指导意见》,全市域推开该项工作,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仅柯桥区,就已引入社会资金6.46亿元,激活闲置农房面积18.17万平方米,增加农民收入1835.1万元,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004.66万元。  

伴随着整个工作的推进,一些不和谐现象也渐渐露出端倪,主要是几个方面:其一,是一些村的政绩冲动。闲置农房资源多了,一些村干部急欲“填空”,追求为用而用,对生态环境底线的敬畏之心就会有所淡漠,难免泥沙俱下。其二,是一些工商资本蠢蠢欲动,企图通过巧妙包装,浑水摸鱼。工业和手工作坊、违建和私人会馆,都可能借机乘虚而入。其三,是一些农户心有所动,为了可观的利益回报,与工商业主“私相授受”,甚至走上变相买卖的灰色地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一项得风气之先的新生事物,走过蹒跚学步期,都可望迎来一段快速发展期。如果适时加以规范,就可以促使其在正常的轨道上行稳致远。反之,一旦放任自流,则很可能误入歧途。柯桥区此次出台《准则》,指向明确,有很强的针对性,可谓切中时弊,击中要害。毕竟,如果没有规划制约、没有准入门槛、没有管理要求,部分村落的自然资源、历史人文资源就很难保证不遭受破坏。而这些,恰恰是当地农户改善生活和乡村得以振兴的希望所在。

“立规矩”,是一种约束,而不是束缚,不是要将刚刚显现生机活力的闲置农房激活工作扼杀在摇篮中。以《准则》在农房流转方面的规定为例,《准则》要求,村民与工商业主、公民签订租赁、流转协议,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鉴证同意,否则视为无效合同。这不是打击农户的积极性,而是意在发挥村集体组织的强大合力,实现抱团作战。最近刷屏的柯桥区夏履镇双叶村“周家大院”,就是一个支部统筹、农户参与的规模化、标准化民宿群。目前村民已经尝到甜头,今后将继续以“支部+农户”的模式,统一聘请专业酒店管理团队运营,实行统一分配游客、明确房间价格、制订食宿标准等,以确保“周家大院”有序、规范运营。强有力的组织、强大的统筹能力、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机制,所有这些优势,显然都是农户单打独斗所无法比拟的。  

当然,“立规矩”之外,闲置农房激活仍需要精心指导、合理引导。比如,既然倡导激活农房发展文化艺术馆、民间博物馆、创业创意基地、传统工艺展示基地,相关部门就要充分发挥自身联系广泛、耳聪目明的优势,帮助相对闭塞的村做好推介工作。再如,在村集体组织与工商资本签订合同时,司法部门能否专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把关,避免给村集体、村民带来法律风险。诸如此类的精心服务,能够更好地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作者:陆海峰 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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