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早晨,有居民在越城区稽山街道鹤池苑小区附近河边散步时,发现河面上漂着一位老太太,不幸的是老太太已溺亡。多位市民在事发后致电绍兴晚报热线88880000反映,近年来,这条小河已发生3起溺亡事故。类似意外频繁发生,跟部分河岸存在安全隐患有一定关系。
而记者确实在现场看到,“北侧河岸没有护栏,岸边设置了一些形状各异的景观石;南侧河岸部分是鹤池苑小区的护栏,部分则完全裸露,且没有任何警示标志”——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隐患。
3起溺亡事故,“跟部分河岸存在安全隐患有一定关系”。那么,为何在早先的溺亡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这些隐患呢?如果及时采取了行动,消除了安全隐患,或许,第二起、第三起溺亡事故就不会发生。
事故接二连三地发生,跟安全隐患有一定关系,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相关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漠视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到底要多少起悲剧才能促动相关部门消灭安全隐患呢?人命关天,期待相关部门真正尊重生命,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立即行动起来,排查隐患,补全设施,并加强对周边居民特别是老人的教育引导。唯其如此,才能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作者:王锦南编辑:雷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