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失信惩戒”不可滥用

2019-08-23 09:53

来源:绍兴日报

前段时间,惩戒逃课学生的女教师被教育部门记入信用黑名单,引发社会质疑,后处罚又撤销。针对该问题,国家发改委在近日表示要防止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入信用记录的泛化、扩大化。

“失信惩戒”原本属于惩戒少数“老赖”来规范社会秩序的制度,它不能“包治百病”。凡事最怕事情做过头、走极端,诸如闯红灯、错误垃圾分类等行为都被纳入失信记录,还有什么严肃性、权威性可言。滥用“失信惩戒”,不管大错、小错,“一刀切”地列入失信行为,“惩戒”就变成了手段而不是目的。试想,当“惩戒”不可避免地落到你头上时,“失信惩戒”还有什么“威慑”作用?事实证明,一棒子是打不出社会信用体系的,真正让人推崇的惩戒机制,必定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政府部门要确立好失信惩戒范围,守住精准识别的“底线”;司法机关要进一步细化惩戒机制的实施,为权力执行划好“红线”。

作者:徐振宇 编辑:雷彦平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