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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这个小区物业费过高?业主质疑:重复收钱

2024-04-0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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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绍兴市民罗先生向我们反映,称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收费过高,当他查询物业招聘的资料时,感觉里面有不合理的地方。

罗先生是绍兴越城区春江天镜府的业主,房子2021年交付。自交房以来,罗先生一直对小区的物业费有异议,他表示,物业费不仅包括了1.75元的物业服务费,还有所谓的高能耗费和升级服务费。

罗先生:高能耗费5毛,升级服务费5毛5,总共2块8,这么普通的一个小区

罗先生认为,物业存在重复收费。随后,他去越城区发改委查询了小区当时的物业费备案价,发现在2019年的《绍兴春江天镜府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及收费标准的备案》中,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确定为1.75元每月每平方米,并预留了能耗费等相关收费项目,但没有具体明确。罗先生注意到,备案主体是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罗先生:这家物业去报备的时候是(2019年)12月5号,发改委给他同意(盖章)的是(2019年)12月9号。

春江天镜项目总建筑面积超25万平方米,罗先生了解到,像这样一个大型小区,在招聘前期,物业是需要经过公开招标的,于是他就去查询了当时的招标公告。然而,在2019年发布的《春江天镜前期物业项目招标公告》中,罗先生发现,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上午的9点30分。那为什么在还未开标的12月5号,该物业就能去发改委备案呢?

罗先生:也就是说,这个时间他中标都还没有中标,他把这个东西相当于是去备案成功了,已经中标了,这家物业已经中标了,对不对,他们以什么形式中标的,我们也不知道

物业招聘还未开标

却物业已备案?

罗先生还注意到,此次招标的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8号与11月29号,罗先生认为,只设置了两天的报名时间,并不符合常理。

罗先生:有关部门给我们这个小区,到底这个东西投标程序是不是合法,这他的备案价格收的,我们的前物业合同后面的附加条件,到底合不合法

随后,记者来到春江天镜服务中心,负责人却拒绝采访。

春江天镜项目负责人:我们也有专门的新闻对接部门

虽然记者留下了联系方式,但截至发稿前,并没有接到该物业的电话。

越城区房管处:

物业选聘经过公证 符合流程

记者从越城区房地产管理处物业科了解到,2019年11月22日,春江天镜项目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发布前期物业招标公告,到11月29号报名截止时,因投标人少于3个,根据国家、浙江省以及2019年《绍兴市物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情况下,经县级物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2019年12月4日,经审批,春江天镜项目通过协议方式选聘了该物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过程由公证机构全程进行了公证。

记者从越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他们在收到罗先生对春江天镜物业费的投诉后,已经受理此事,并将搜集相关材料进行调查。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张平 文锋 编辑: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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